海馬中際集團網(wǎng)站用戶協(xié)議
前言
歡迎您使用海馬中際集團(以下統(tǒng)稱"海馬中際")提供的網(wǎng)站及相關服務。在您注冊賬號或使用海馬中際服務前,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協(xié)議各條款,特別是以下涉及免除或限制海馬中際責任的條款(已以加粗方式標識)、涉及用戶權利限制的條款、涉及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的條款。
如您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有異議,請您停止注冊或使用海馬中際服務。當您完成注冊程序或以任何方式實際使用海馬中際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
本協(xié)議適用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及海馬中際通過其他方式向您提供的全部服務。海馬中際有權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需要,通過網(wǎng)站公告、站內通知、電子郵件等方式,要求您簽署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不同意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的內容,您有權停止使用相關服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xié)議另有明確約定,下列術語的含義如下:
1.1 海馬中際:指海馬中際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通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及相關平臺向您提供服務的運營主體。海馬中際的注冊地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1.2 海馬中際網(wǎng)站/平臺:指由海馬中際運營的網(wǎng)站(含網(wǎng)頁端及移動端應用),提供內容展示、在線支付、信息交流等服務。
1.3 用戶:指注冊海馬中際賬號或以其他方式訪問、使用海馬中際服務的個人,包括注冊用戶和非注冊訪客。
1.4 注冊用戶:指按照海馬中際規(guī)定的流程完成賬號注冊并經海馬中際確認的用戶。
1.5 用戶賬號:指用戶注冊成功后,海馬中際向用戶分配的用于登錄和使用服務的賬號及對應的密碼等認證信息。
1.6 用戶內容:指用戶在使用海馬中際服務過程中發(fā)布、上傳、提交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數(shù)據(jù)、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內容。
1.7 平臺內容:指由海馬中際或其授權方創(chuàng)作、編輯或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課程資料、公告、運營數(shù)據(jù)等。
1.8 服務:指海馬中際通過平臺向用戶提供的各項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內容展示、在線支付、信息交流等。
1.9 在線支付:指用戶通過海馬中際平臺集成的支付渠道,為購買海馬中際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而進行的線上資金支付行為。
1.1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zhàn)爭、流行疫病等,不含海馬中際自身的系統(tǒng)故障或第三方服務中斷。
1.11 個人資料:指根據(j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定義,指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個人有關、可切實用以確定有關個人的身份、且其存在形式使人可查閱或處理該等資料。
1.12 資料使用者:指根據(j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定義,指自行或聯(lián)同其他人或與其他人代表該人控制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
第二條 協(xié)議的接受與變更
2.1 協(xié)議的生效: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通過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用戶協(xié)議》"并完成注冊,即表示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本協(xié)議自用戶完成注冊之時起對用戶產生法律約束力。
2.2 特別提示:海馬中際特別提醒用戶注意本協(xié)議中免除或減輕海馬中際責任的條款(以加粗方式標識)、限制用戶權利的條款(以加粗方式標識)以及約定管轄的條款(第十六條)。用戶如有疑問,可通過本協(xié)議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向海馬中際咨詢。
2.3 不合理條款特別告知:根據(jù)《免除條款及侵權法律責任規(guī)管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及一般合同法原則,海馬中際已采取合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加粗標識、注冊時彈窗提示、單獨確認)提請用戶注意上述條款,并按用戶要求對該等條款予以說明。海馬中際承諾本協(xié)議不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限制其因疏忽引致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2.4 協(xié)議的變更:
(1)海馬中際有權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變化、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本協(xié)議。
(2)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內容重大調整、收費標準變更、免責范圍擴大、管轄條款變更等),海馬中際應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過平臺公告、站內消息、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用戶。
(3)一般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條款文字表述優(yōu)化、非實質性內容調整等),海馬中際應在平臺上公布修改后的協(xié)議。
(4)修改后的協(xié)議自公布之日或公告載明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5 用戶對變更的異議處理:
(1)用戶不同意修改內容的,有權在修改生效前通知海馬中際并注銷賬戶。在此情況下,海馬中際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理用戶的已購服務、賬戶余額和數(shù)據(jù)。
(2)用戶在修改生效后繼續(xù)使用本服務的,視為接受修改后的協(xié)議。
(3)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海馬中際應提供明確的異議提交渠道,并在收到異議后合理期限內予以回復。
第三條 使用規(guī)則
3.1 賬號注冊與管理
(1)用戶應按照海馬中際的注冊流程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完成注冊,并及時更新變更信息。用戶不得冒充他人或使用他人信息注冊賬號,不得惡意注冊多個賬號。如海馬中際發(fā)現(xiàn)用戶注冊信息虛假、不準確或不完整,有權暫?;蚪K止該賬號的使用,并拒絕用戶當前或未來使用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2)用戶注冊成功后將獲得賬號和密碼,用戶應妥善保管賬號和密碼等認證信息,因用戶保管不善導致賬號密碼泄露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的賬號僅限本人使用,未經海馬中際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賬號出借、贈與、出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他人使用。
(3)任何人士使用用戶賬號在平臺上進行的行為,均視為用戶本人的行為;用戶如有異議,應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賬號被盜用且自身無過錯。用戶如發(fā)現(xiàn)賬號被盜用或存在其他安全風險,應立即通知海馬中際。海馬中際在核實后有權采取凍結賬戶、重置密碼等措施。
3.2 服務使用規(guī)范
用戶通過任何方式(包括直接訪問、RSS、API引用等)使用海馬中際服務和數(shù)據(jù),均視為接受本協(xié)議全部條款。用戶使用海馬中際服務應當遵守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不得利用海馬中際服務從事任何違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3.3 內容發(fā)布規(guī)范
用戶在平臺上發(fā)布的內容,可通過平臺服務被其他用戶或公眾獲取。用戶應對其發(fā)布的內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用戶不應在平臺上發(fā)布其不愿被他人知悉的私密信息;海馬中際對用戶發(fā)布內容的公開范圍不承擔審查義務,但用戶依法享有的個人資料隱私權利不受本條款限制。
用戶不得在平臺上發(fā)布、傳播以下內容:
(1)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或其注冊地法律的內容;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內容;
(3)根據(jù)《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構成犯罪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煽動、叛逆、煽動叛亂等內容;
(4)根據(jù)《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390章)屬于淫褻或不雅的內容;
(5)散布虛假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
(6)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包括根據(jù)《誹謗條例》(香港法例第21章)構成誹謗的內容;
(7)根據(jù)《賭博條例》(香港法例第148章)涉及非法賭博的內容;
(8)教唆犯罪或煽動暴力的內容;
(9)含有虛假、有害、脅迫、侵害他人隱私、騷擾、中傷、粗俗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內容;
(10)含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4 平臺管理權
海馬中際有權但無義務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進行審查。如用戶發(fā)布的內容違反本協(xié)議或法律法規(guī),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改正、刪除內容、限制功能、暫?;蚪K止賬號使用等措施,并有權將涉嫌違法的內容及用戶信息報送相關執(zhí)法機關。海馬中際采取上述措施前,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應向用戶發(fā)出通知并說明理由(緊急情況除外)。
第四條 賬號安全與封禁規(guī)則
4.1 安全措施
海馬中際采用業(yè)界通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護用戶賬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數(shù)據(jù)加密、訪問控制、異常登錄檢測等。
4.2 異常行為檢測與風險提醒
(1)海馬中際有權通過技術手段檢測異常登錄、異常交易等行為,并視情況向用戶發(fā)送風險提醒。
(2)用戶收到風險提醒后,應按照指引核實賬號安全狀況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4.3 違規(guī)行為分級處置
海馬中際對用戶違規(guī)行為采取分級處置原則:
(1)一級處置——警告:對于輕微或首次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向用戶發(fā)送書面警告,要求用戶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2)二級處置——功能限制:對于警告后未改正或較嚴重的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有權限制用戶的部分功能使用權限;
(3)三級處置——臨時封禁:對于嚴重違規(guī)行為或多次違規(guī)的用戶,海馬中際有權臨時封禁用戶賬號,封禁期限根據(jù)違規(guī)程度確定,但臨時封禁期限不得超過三十(30)日;
(4)四級處置——永久封禁:對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或構成違法犯罪的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有權永久封禁用戶賬號。
4.4 封禁前的告知與申辯
(1)除緊急情況(如有證據(jù)表明用戶行為正在或即將對平臺或其他用戶造成重大損害)外,海馬中際在采取三級或四級處置措施前,應至少提前三(3)個工作日以站內消息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用戶,告知其涉嫌違規(guī)的事實、擬采取的處置措施及依據(jù),并告知其享有申辯的權利。
(2)用戶在收到通知后,有權在五(5)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申辯材料。海馬中際應在收到申辯材料后十(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
(3)緊急情況下采取的臨時措施,海馬中際應在采取措施后二(2)個工作日內補充告知用戶,用戶有權按照前述規(guī)定提出申辯。
4.5 封禁后的權益處理
(1)臨時封禁期間:用戶已購買但未使用的課程、服務權益予以保留,封禁期限順延計算服務有效期。
(2)永久封禁:海馬中際應退還用戶已購買但尚未消費的與服務相關的費用,退款金額按照用戶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已消費部分計算。已消費部分按照實際使用比例計算。
(3)封禁不影響用戶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個人資料查閱權、更正權、刪除權及數(shù)據(jù)導出權。
4.6 申訴渠道
用戶對海馬中際的處置決定有異議的,可通過本協(xié)議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向海馬中際提出申訴。海馬中際應在收到申訴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五條 個人資料(隱私)保護
5.1 個人資料保護的一般原則
海馬中際重視對用戶個人資料的保護。海馬中際作為《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以下簡稱"《隱私條例》")所定義的"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用戶個人資料時,將嚴格遵守《隱私條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DPP1-DPP6):
(1)收集目的及方式原則(DPP1):以合法及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資料,列明或讓資料當事人可確定收集其個人資料的目的,并確保就有關目的而言屬必要、適當而不超乎適度;
(2)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原則(DPP2):采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準確,并保留不超過達到原來目的所需的時間;
(3)個人資料的使用原則(DPP3):個人資料不得用于收集目的以外的用途,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法律許可;
(4)個人資料的保安原則(DPP4):采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5)資訊須在一般情況下可提供原則(DPP5):告知資料當事人其持有的個人資料類別、用途及資料當事人可要求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的權利;
(6)查閱個人資料原則(DPP6):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
關于海馬中際處理用戶個人資料的詳細規(guī)則,請詳見海馬中際網(wǎng)站公布的《隱私政策聲明》([鏈接]),該《隱私政策聲明》構成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5.2 個人資料收集的類型、目的與方式
海馬中際收集和處理用戶個人資料的具體類型、目的和方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概括而言,海馬中際可能收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
(1)注冊與身份資料: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等,用于用戶注冊、賬號管理、身份核驗;
(2)支付與交易資料:銀行卡號、支付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充值/消費記錄等,用于在線支付處理、交易查詢、財務合規(guī);
(3)設備與日志資料:設備型號、操作系統(tǒng)版本、IP地址、瀏覽記錄、訪問時間等,用于安全防護、運營統(tǒng)計、故障排查;
(4)內容使用資料:課程瀏覽記錄、學習偏好、頁面停留時間等,用于內容推薦、運營優(yōu)化。
海馬中際僅出于上述明確目的收集個人資料,不會因用戶拒絕提供非必要資料而拒絕提供基本服務,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3 個人資料的使用
海馬中際將僅按照收集個人資料時所述的目的使用用戶的個人資料。如海馬中際擬將個人資料用于收集時所述目的以外的用途,將事先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有權隨時拒絕其個人資料被用于新用途。
5.4 個人資料的披露與轉讓
海馬中際原則上不會將用戶的個人資料披露或轉讓給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1)在取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
(2)根據(jù)法律要求或法院、執(zhí)法機關的合法命令;
(3)與關聯(lián)方共享:為統(tǒng)一運營管理、提供協(xié)同服務所需,海馬中際可能與受同一控制的關聯(lián)公司共享必要的用戶資料,用戶有權拒絕關聯(lián)方共享,但可能影響協(xié)同服務的使用;
(4)與授權合作伙伴共享:為實現(xiàn)服務功能所必需(如支付通道服務商、內容分發(fā)服務商),海馬中際可能與授權合作伙伴共享必要的用戶資料。此類共享僅限于實現(xiàn)服務功能所必需的最小資料范圍,且海馬中際將要求合作方遵守同等的資料保護標準。
5.5 個人資料的跨境傳輸
海馬中際原則上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存儲用戶個人資料。如因業(yè)務需要確需將用戶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區(qū),海馬中際將:
(1)向用戶告知跨境傳輸?shù)哪康?、接收方的名稱及類別、資料種類及接收方所在地區(qū);
(2)取得用戶的同意;
(3)采取合理步驟確保接收方所在地區(qū)的個人資料保護水平不低于《隱私條例》所要求的保護水平;
(4)與接收方訂立書面協(xié)議,明確其應遵守的個人資料保護義務。
5.6 用戶的個人資料權利
根據(jù)《隱私條例》的規(guī)定,用戶對其個人資料享有以下權利:
(1)查閱權:用戶有權要求海馬中際告知其是否持有該用戶的個人資料,并要求獲取該等資料的副本;
(2)更正權:用戶如發(fā)現(xiàn)海馬中際持有的其個人資料不準確,有權要求更正;
(3)要求停止使用權:用戶有權要求海馬中際停止將其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用途;
(4)要求刪除權:在個人資料的收集目的已達成、海馬中際停止提供服務、或資料保留已無必要時,用戶有權要求刪除其個人資料(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
(5)撤回同意權:如海馬中際基于用戶同意而使用其個人資料,用戶有權隨時撤回同意,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的處理;
(6)賬戶注銷權:用戶有權注銷其賬戶,注銷后海馬中際將根據(jù)《隱私條例》刪除或匿名化處理其個人資料(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
用戶行使上述權利的方式和程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請求后四十(40)日內予以回復(《隱私條例》規(guī)定的法定時限內)。
5.7 安全保障措施
海馬中際采取以下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
(1)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分級管理;
(2)對敏感個人資料(包括支付信息、金融賬戶信息等)采用加密技術進行存儲和傳輸;
(3)建立嚴格的內部訪問控制機制,限制非授權訪問;
(4)制定個人資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對涉及個人資料處理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6)采取防火墻、入侵檢測等網(wǎng)絡安全技術措施。
當發(fā)生個人資料泄露、篡改、丟失等安全事故時,海馬中際將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根據(jù)《隱私條例》的要求通知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及受影響的用戶。
5.8 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保護
(1)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本網(wǎng)站服務,應在監(jiān)護人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并在取得監(jiān)護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海馬中際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的,應當取得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同意,并采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監(jiān)護人有權查閱、更正、刪除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5.9 直接促銷
海馬中際如擬將用戶的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用途,將事先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有權隨時要求海馬中際停止將其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要求后停止有關用途。
5.10 隱私政策更新
海馬中際修訂《隱私政策聲明》涉及降低對用戶個人資料的保護水平或擴大使用范圍的,將以顯著方式通知用戶,并重新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如不同意更新后的《隱私政策聲明》,有權停止使用海馬中際的服務并注銷賬戶。
5.11 個人資料隱私專員
海馬中際已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負責對個人資料處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用戶咨詢。用戶如對個人資料保障事宜有疑問,亦可向香港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投訴。聯(lián)系方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
第六條 知識產權
6.1 平臺知識產權聲明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平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課程資料、教學設計、標識、版面設計、排版方式、文本、圖片、圖形、音視頻等),其根據(jù)《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享有的版權、根據(jù)《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享有的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歸海馬中際或其授權方所有。
(2)未經海馬中際書面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復制、轉載、鏈接、抓取、鏡像、修改、演繹等)使用上述平臺內容,亦不得將上述內容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
(3)海馬中際及關聯(lián)公司的名稱、商標、標識等為海馬中際或其關聯(lián)公司的知識產權,未經海馬中際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
6.2 用戶生成內容的權屬
(1)用戶在海馬中際平臺上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評論、文章、問答等),根據(jù)《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歸用戶本人所有。海馬中際不以格式條款主張用戶原創(chuàng)內容的版權所有權。
(2)海馬中際平臺上可由多人參與編輯的內容,各參與編輯者分別對其貢獻的部分享有版權,海馬中際對整體匯編作品享有版權。
(3)用戶保證其發(fā)表或上傳的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因用戶內容侵犯第三方權利導致海馬中際遭受損失的,用戶應承擔賠償責任。
6.3 用戶授予平臺的許可
(1)用戶同意授予海馬中際以下許可:將用戶內容在海馬中際平臺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和展示;對用戶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如格式轉換、壓縮等)以適應平臺展示需要;在海馬中際自有渠道中推廣使用,使用時將注明用戶署名。
(2)上述許可為非獨家、免費的許可。用戶有權通過書面通知海馬中際的方式撤銷上述許可,撤銷許可后海馬中際將停止使用相關內容,但撤銷前已基于許可進行的使用不受追溯影響。
(3)超出上述許可范圍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演繹、商業(yè)推廣等),海馬中際應另行取得用戶的書面授權。
6.4 第三方轉載規(guī)范
(1)第三方出于非商業(yè)目的,將用戶在海馬中際上發(fā)表的內容轉載在海馬中際之外的,應在作品正文開頭的顯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或原作者在海馬中際上使用的賬號名稱),給出原始鏈接,注明"發(fā)表于海馬中際",并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演繹。
(2)第三方如需對作品進行修改,或用于商業(yè)目的,應當聯(lián)系用戶獲得單獨授權,按照用戶規(guī)定的方式使用該內容。
(3)第三方使用平臺內容的,應當聯(lián)系海馬中際獲得書面授權。
6.5 侵權投訴與處理機制
(1)任何個人或組織如認為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內容侵犯其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可通過海馬中際公示的侵權舉報通道在線提交、向指定郵箱發(fā)送侵權通知、或以書面形式郵寄至指定地址進行投訴。舉報人應提供身份信息、被舉報內容的準確鏈接或定位信息、侵權證明材料及真實性聲明。
(2)海馬中際收到有效侵權通知后,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通知被舉報用戶并給予其七(7)個工作日的申訴期。在申訴期內或審核確認侵權后,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屏蔽、刪除等措施,并將處理結果通知舉報人和被舉報用戶。
(3)被舉報用戶如認為其內容未構成侵權,可在收到通知后七(7)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反通知,說明不構成侵權的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jù)。海馬中際在收到有效反通知后,有權恢復被處置的內容,并將反通知轉送舉報人。
(4)舉報人如惡意提交虛假舉報,導致海馬中際或被舉報用戶遭受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海馬中際有權對惡意舉報者采取限制使用平臺服務等措施。
6.6 避風港原則聲明
(1)海馬中際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對用戶上傳到海馬中際平臺的內容不具備完全的審查能力和審查義務。
(2)海馬中際在收到權利人的有效侵權通知后,將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等必要措施。海馬中際在依法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后,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不承擔賠償責任。
(3)海馬中際鼓勵權利人直接與上傳者聯(lián)系解決糾紛,也支持權利人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6.7 用戶內容侵權的責任承擔
(1)因用戶發(fā)布的內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內容發(fā)布者承擔。
(2)海馬中際依據(jù)侵權通知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刪除等措施的,不因此向用戶承擔賠償責任。
(3)海馬中際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無事先審查義務,但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內容后,將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6.8 課程/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
(1)海馬中際平臺上提供的課程產品及服務的知識產權歸海馬中際或其合作方所有。
(2)用戶購買課程產品僅獲得在約定期限內的個人使用權,不獲得任何知識產權。
(3)用戶不得實施以下行為:對課程內容進行錄制、截屏、下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將課程內容通過任何渠道傳播、分享給第三方;對課程內容進行改編、翻譯、匯編等演繹行為;以任何方式規(guī)避或破壞海馬中際設置的技術保護措施。
(4)用戶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海馬中際有權終止其使用權限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海馬中際應扣除已消費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但有權就侵權行為另行主張損害賠償。
6.9 課程使用期限與變更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課程產品設有使用期限,具體期限以購買時產品頁面顯示的有效期為準。使用期限自用戶支付完成之日起計算(另有標注的除外)。
(2)海馬中際延長課程使用期限的,無需取得用戶另行同意。海馬中際原則上不對已售出課程的使用期限進行縮短。 如因法律法規(guī)變化、課程版權到期等客觀原因確需縮短使用期限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知用戶,并提供以下選擇:繼續(xù)使用剩余期限并延長等值補償期限;或按照未使用部分退還相應費用。
(3)如課程因海馬中際原因提前停運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用戶,并退還用戶尚未使用部分對應的費用。
6.10 知識產權維權合作
(1)海馬中際有權自行對侵犯平臺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維權,無需另行取得用戶授權。
(2)海馬中際可協(xié)助用戶對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維權,此協(xié)助為自愿行為,不構成義務。
(3)用戶始終保留獨立向侵權方主張權利的訴權,不受本條款影響。
(4)對于反復侵權的用戶,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永久封禁賬號在內的限制措施。
第七條 支付服務條款
7.1 支付服務說明
(1)海馬中際為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用戶可通過海馬中際平臺購買平臺提供的課程、服務及其他產品(以下統(tǒng)稱"產品")。
(2)海馬中際通過其合作的持牌支付服務提供商(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聯(lián)等支付渠道)為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具體可用支付方式以支付頁面實際展示為準。。
(3)用戶在使用支付服務時,應當確保所用支付工具為其本人合法持有,且具有相應的支付能力。因用戶使用非本人支付工具或支付能力不足導致的任何糾紛,由用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用戶在進行支付操作前,應仔細核對訂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金額、有效期等。支付完成后即視為用戶確認訂單信息無誤。
7.2 訂單與支付條款
(1)用戶在海馬中際平臺提交購買訂單后,系統(tǒng)將生成訂單記錄,訂單內容以用戶確認的訂單頁面顯示為準。
(2)支付完成的認定標準:用戶通過第三方支付渠道發(fā)起的支付指令經支付機構確認扣款成功后,視為支付完成;通過賬戶余額支付的,余額扣減成功后視為支付完成。
(3)因系統(tǒng)故障、網(wǎng)絡延遲等原因導致支付異常的處理:
a) 用戶已付款但訂單未生成的,海馬中際將在核實后補發(fā)訂單或退還相應款項;
b) 用戶未付款但訂單顯示已支付的,海馬中際有權取消該訂單;
c) 因系統(tǒng)原因導致重復扣款的,海馬中際將在核實后五(5)個工作日內退還重復扣款部分。
(4)用戶在支付過程中如有疑問,可通過海馬中際官方客服渠道進行咨詢和反饋。
7.3 支付安全保障
(1)海馬中際采用符合行業(yè)標準的加密技術和安全措施,保障用戶支付過程中的信息安全。
(2)海馬中際不對用戶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密碼泄露、設備未妥善保管、遭受網(wǎng)絡詐騙等)導致的支付損失承擔責任,但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報告后積極配合調查并協(xié)助用戶向相關機構投訴或報案。
(3)用戶發(fā)現(xiàn)賬戶存在異常交易或未經授權的支付行為,應立即通知海馬中際客服。海馬中際在接到通知后將及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4)海馬中際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支付信息的安全管理要求,不會將用戶的支付信息用于本協(xié)議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5)拒付與欺詐調查:如用戶就相關交易向發(fā)卡機構或支付服務提供商提出拒付、撤銷付款或欺詐投訴,海馬中際有權在合理范圍內向相關機構提供訂單記錄、登錄記錄、IP 地址、設備信息、課程使用記錄及其他必要證據(jù)。用戶應配合海馬中際及支付服務提供商進行調查;如因用戶提供虛假信息、惡意拒付或存在欺詐行為導致海馬中際或支付服務提供商遭受損失的,用戶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退款與退換政策
8.1 退款條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用戶可申請退款:
a) 因海馬中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課程下架、服務終止等)導致用戶無法正常使用已購買產品的;
b) 已購買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如課程內容與描述嚴重不符、課程無法正常播放等),且海馬中際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
c) 因系統(tǒng)故障導致用戶被錯誤扣款的;
d)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退款的情形。
(2)以下情形不屬于法定退款范圍,但海馬中際將根據(jù)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a) 用戶購買后因個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時間安排變動、學習興趣變化等)要求退款的,海馬中際可在扣除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b) 用戶在購買前已明確知悉產品有效期,且產品有效期已屆滿的;
c) 用戶因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被限制使用產品的(但海馬中際應在限制前給予用戶合理申辯機會,且已使用部分之外的款項應予退還)。
(3)關于冷靜期的說明:根據(j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相關消費者保護法律,包括《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及《售賣貨物條例》(香港法例第267章)的規(guī)定,海馬中際平臺提供的數(shù)字化課程產品屬于根據(jù)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法定的退貨冷靜期規(guī)定。海馬中際將在產品購買頁面以顯著方式標注此提示,用戶確認購買即視為認可。如適用《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等法律有不同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8.2 退款流程
(1)用戶申請退款應通過海馬中際平臺指定的退款渠道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訂單信息和退款理由。
(2)海馬中際在收到退款申請后,將在三(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告知用戶審核結果。
(3)退款審核通過的,海馬中際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將退款金額按照原支付渠道退回;如原支付渠道無法退回的,海馬中際將與用戶協(xié)商確定其他退款方式。
(4)退款金額的計算:
a) 用戶未使用產品的,退還全額已付金額;
b) 用戶已部分使用產品的,退款金額 = 已付金額 - 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按實際使用時長/總有效時長比例計算,或按已學習課程章節(jié)/總課程章節(jié)數(shù)量比例計算,以較高者為準);
c) 因海馬中際原因導致退款的,不扣除任何已使用部分費用。
(5)退款完成后,用戶對應產品的使用權限將同步取消。
第九條 虛擬商品/服務使用條款
9.1 使用規(guī)范
(1)用戶購買的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課程及其他數(shù)字化產品(以下統(tǒng)稱"虛擬商品")僅限于用戶本人在海馬中際平臺上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贈送、轉讓、出售、出租、出借等)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2)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對虛擬商品內容進行復制、傳播、公開展示或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前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約,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警告并要求停止侵權行為;限制或取消用戶對相關產品的使用權限;依據(jù)本協(xié)議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向有關執(zhí)法機關舉報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3)如用戶因上述違約行為被取消使用權限,海馬中際有權扣除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海馬中際不得以侵權為由全部不予退款,但有權就侵權行為另行主張損害賠償。
9.2 虛擬商品使用期限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虛擬商品設有使用期限,具體期限以產品購買頁面顯示的有效期為準。用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虛擬商品。
(2)使用期限自用戶支付完成之日起計算(另有標注的除外)。有效期屆滿后,用戶將無法繼續(xù)使用該虛擬商品。
(3)海馬中際原則上不對已售出虛擬商品的使用期限進行縮短。如因法律法規(guī)變化、課程版權到期等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確需調整使用期限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知用戶,對因期限縮短導致用戶未能正常使用的部分按本協(xié)議退款條款的規(guī)定退還相應費用,并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供用戶選擇。
第十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
10.1 消費者權益保護聲明
(1)海馬中際重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格遵守《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售賣貨物條例》(香港法例第267章)、《不公平合約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及其他相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海馬中際承諾:如實描述產品信息,不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和內容向用戶提供產品和服務;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交易安全;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
(3)海馬中際將在平臺顯著位置公布消費者投訴聯(lián)系方式,確保消費者能夠便捷地反映問題。
10.2 不合理合約條款特別提示
(1)海馬中際提醒用戶注意:本協(xié)議中涉及免除或限制海馬中際責任、限制用戶權利、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已采用合理方式提請用戶注意(包括但不限于加粗、下劃線、彈窗確認等方式)。
(2)根據(jù)《不公平合約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及《免除條款及侵權法律責任規(guī)管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的規(guī)定,海馬中際確認本協(xié)議中不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限制其因違約或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3)用戶如有疑問,可在簽署本協(xié)議前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用戶點擊"同意"或實際使用海馬中際平臺服務,即視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協(xié)議全部條款。
第十一條 未成年人保護
11.1 未成年人使用與支付保護
(1)海馬中際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遵守《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香港法例第213章)、《少年犯條例》(香港法例第226章)等相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
(2)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海馬中際平臺服務,應當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并在法定監(jiān)護人的同意后使用本平臺服務。
(3)海馬中際將建立未成年人支付識別和提醒機制。對于平臺合理判斷可能為未成年人操作的支付行為,將進行額外確認或提醒。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進行的超出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支付行為,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撤銷。海馬中際在收到法定代理人的有效通知和證明文件后,將按照退款流程予以處理。
11.2 未成年人退款申請
法定代理人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未經同意在海馬中際平臺進行支付的,可通過海馬中際官方客服渠道提出退款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
(2)與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關系證明;
(3)支付訂單信息;
(4)未成年人的年齡證明。
海馬中際將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十(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將按退款流程退還相應款項。
第十二條 服務變更/中斷的補償
12.1 服務變更/中斷的處理
(1)海馬中際將盡合理努力保障平臺服務的持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但以下原因可能導致服務變更或中斷的,海馬中際將提前通知并盡力減少對用戶的影響:
a) 系統(tǒng)維護、升級需要的;
b) 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變化需要的;
c)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行為等)導致的;
d) 因第三方服務故障(如支付系統(tǒng)故障等)導致的。
(2)對于計劃性服務變更或中斷,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三(3)日通知用戶(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除外)。
(3)因海馬中際原因導致服務中斷超過二十四(24)小時的,海馬中際將根據(jù)受影響用戶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補償措施:
a) 延長受影響產品的使用期限,延長時間不少于服務中斷時間;
b) 提供平臺優(yōu)惠券或積分補償;
c) 如用戶因此要求退款的,按本協(xié)議退款條款處理。
(4)海馬中際不對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服務故障等非海馬中際原因導致的服務中斷承擔賠償責任,但將盡合理努力盡快恢復服務并減少用戶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13.1 用戶內容責任
用戶在平臺上發(fā)布的內容僅代表其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海馬中際的立場或觀點。用戶應自行對其發(fā)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因用戶發(fā)布內容引發(fā)的一切糾紛,由內容發(fā)布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海馬中際作為信息存儲和展示服務提供者,在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對用戶發(fā)布內容不承擔直接法律責任,但海馬中際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法內容后應依法采取必要處置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13.2 服務質量聲明
海馬中際將以合理的技術和管理手段保障服務的穩(wěn)定性、安全性。但因互聯(lián)網(wǎng)技術的固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網(wǎng)絡擁堵、系統(tǒng)升級、第三方服務故障),海馬中際不對服務的不間斷運行作出絕對保證。 海馬中際將在服務中斷或故障時及時公告,并盡合理努力在合理期限內恢復正常服務。
13.3 在線支付風險
用戶通過平臺進行在線支付時,應仔細核對支付金額、收款方等信息后再確認支付。因用戶自身操作失誤(包括錯誤輸入金額、錯誤選擇支付對象等)導致的資金損失,海馬中際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第三方支付渠道系統(tǒng)故障導致的支付異常,海馬中際將協(xié)助用戶與支付渠道方溝通解決,但不承擔直接賠償責任。 海馬中際應確保平臺支付接口的安全性,因海馬中際未盡合理安全保障義務導致用戶支付資金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4 不可抗力及外部因素
因不可抗力或海馬中際不能合理控制的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網(wǎng)絡攻擊、支付渠道故障)導致服務中斷或數(shù)據(jù)損失的,海馬中際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海馬中際應在條件允許時盡快恢復服務并合理減少用戶損失。因海馬中際自身系統(tǒng)重大故障導致用戶數(shù)據(jù)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承擔合理賠償責任。
13.5 信息準確性
平臺展示的課程信息、價格信息等由海馬中際或內容提供方提供,海馬中際盡力確保其準確性和時效性,但不對信息的絕對準確性作出保證。 用戶應以最終交易確認頁面顯示的信息為準。如因展示信息與實際交易信息不一致導致用戶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按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guī)處理。
13.6 責任上限
除海馬中際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外,海馬中際因本協(xié)議項下的服務對用戶承擔的全部責任,以用戶就引發(fā)索賠的事項實際支付的費用金額為上限。 本條款不適用于海馬中際因疏忽導致的人身傷亡責任,該等責任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四條 侵權舉報
14.1 舉報權利
任何個人或組織如認為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內容侵犯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均有權向海馬中際提交侵權舉報。
14.2 舉報方式
侵權舉報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通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公示的侵權舉報通道在線提交;
(2)向海馬中際公示的指定郵箱發(fā)送侵權通知;
(3)以書面形式郵寄至海馬中際公示的指定地址。
舉報人應提供身份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被舉報內容的準確鏈接或定位信息、侵權證明材料及真實性聲明。
14.3 處理流程
海馬中際收到有效侵權舉報后,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通知被舉報用戶并給予申訴期;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屏蔽、刪除等措施;將處理結果通知舉報人和被舉報用戶。
14.4 反通知機制
被舉報用戶如認為其內容未構成侵權,可在收到通知后七(7)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反通知。海馬中際在收到有效反通知后,有權恢復被處置的內容,并將反通知轉送舉報人。舉報人如仍有異議,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4.5 惡意舉報責任
舉報人如惡意提交虛假舉報,導致海馬中際或被舉報用戶遭受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海馬中際有權對惡意舉報者采取限制使用平臺服務等措施。
第十五條 協(xié)議修改
15.1 修改程序
海馬中際修改本協(xié)議應遵循以下程序:擬定修改草案;對修改內容進行內部合規(guī)審查;按照本協(xié)議第2.4款的規(guī)定通知用戶;在異議期屆滿或用戶確認接受后生效。
15.2 通知義務
(1)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海馬中際應通過平臺公告、站內消息和注冊時留存的電子郵件至少兩種方式通知用戶。
(2)一般性修改,海馬中際應在平臺公示修改內容。
(3)通知中應載明修改內容摘要、生效日期及用戶異議提交方式。
15.3 用戶退出權
(1)用戶不同意修改內容的,有權在修改生效前通知海馬中際并注銷賬戶。
(2)用戶選擇退出的,海馬中際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理用戶已購服務、賬戶余額及用戶數(shù)據(jù),并在收到退出通知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和數(shù)據(jù)導出。
(3)用戶未在修改生效前提出異議且繼續(xù)使用本服務的,視為接受修改后的協(xié)議。
(4)修改協(xié)議生效前已發(fā)生的交易和行為,適用修改前的協(xié)議條款。
第十六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16.1 法律適用
本協(xié)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為準,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6.2 爭議解決
(1)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有管轄權的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3)特別說明:在不損害前述規(guī)定的前提下,如本管轄條款被認定為不合理地加重消費者維權成本,則消費者可依法向其住所地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條款不影響消費者依法享有的管轄選擇權。
16.3 條款獨立性
本協(xié)議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約束力。
16.4 完整協(xié)議
除另有書面約定外,本條法律適用和管轄條款適用于本協(xié)議及海馬中際網(wǎng)站上公布的所有規(guī)則、政策和聲明,兩者如有沖突,以本協(xié)議為準。
第十七條 協(xié)議終止與數(shù)據(jù)返還
17.1 用戶主動終止
(1)用戶有權隨時注銷其賬戶并終止本協(xié)議。用戶可通過平臺提供的賬戶注銷功能或聯(lián)系客服辦理注銷。
(2)賬戶注銷后,海馬中際應按照《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規(guī)定刪除或匿名化處理用戶的個人資料,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7.2 海馬中際終止
(1)海馬中際因業(yè)務調整等原因需要終止本協(xié)議的,應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用戶,并妥善處理用戶的已購服務和數(shù)據(jù)。
(2)用戶存在嚴重違約行為且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糾正的,海馬中際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但應按照第四條的規(guī)定履行告知和申辯程序。
17.3 數(shù)據(jù)導出
(1)協(xié)議終止前,用戶有權向海馬中際申請導出其賬戶中的個人數(shù)據(jù),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注冊信息、交易記錄、學習記錄等。
(2)海馬中際應在收到導出申請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以通用格式(如CSV、JSON等)提供用戶數(shù)據(jù),但導出范圍不包括涉及其他用戶隱私或平臺商業(yè)秘密的數(shù)據(jù)。
(3)數(shù)據(jù)導出不收取費用。
17.4 數(shù)據(jù)保留期限
(1)協(xié)議終止后,海馬中際僅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期限內保留必要的用戶數(shù)據(jù)(如交易記錄保留期限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相關稅務及商業(yè)法規(guī)的要求執(zhí)行),超出保留期限的數(shù)據(jù)應予以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2)海馬中際不得在協(xié)議終止后繼續(xù)將用戶數(shù)據(jù)用于商業(yè)目的。
17.5 費用結算
協(xié)議終止后,海馬中際應在十五(15)個工作日內退還用戶已支付但尚未消費的費用(扣除已消費部分),退款方式按照用戶原支付路徑退回。
第十八條 一般條款
18.1 可分性
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任何部分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zhí)行的,該條款或部分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予以修改使其有效,若無法修改則應予刪除,且不影響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18.2 完整協(xié)議
本協(xié)議(含平臺規(guī)則、《隱私政策聲明》)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事項達成的完整協(xié)議,取代雙方此前就相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或書面溝通、陳述和約定。
18.3 棄權
海馬中際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規(guī)定,不構成對該權利或規(guī)定的放棄,單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規(guī)定亦不妨礙將來行使該權利或規(guī)定。
18.4 通知方式
本協(xié)議項下的通知可通過以下方式發(fā)出:
(1)平臺公告或站內消息——于發(fā)布之時視為送達;
(2)電子郵件——于發(fā)送成功后二十四(24)小時視為送達;
(3)書面信函——于寄出后五(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18.5 權利轉讓
未經海馬中際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海馬中際有權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關聯(lián)公司或繼受主體,但應提前通知用戶。
18.6 獨立地位
本協(xié)議不構成雙方之間的合伙、合資、雇傭或代理關系。
18.7 標題
本協(xié)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不影響協(xié)議條款的解釋。
18.8 語言
本協(xié)議以中文書寫。如本協(xié)議的中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版本存在歧義或不一致,以中文版本為準。
運營主體信息
公司名稱:海馬中際國際教育諮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注冊編號(CR No.):76182945
注冊地址:Room 704, 7/F., Tower A, New Mandarin Plaza, 14 Science Museum Road, TST East, Kowloon, Hong Kong
聯(lián)系方式:Room 704, 7/F., Tower A, New Mandarin Plaza, 14 Science Museum Road, TST East, Kowloon, Hong Kong
前言
歡迎您使用海馬中際集團(以下統(tǒng)稱"海馬中際")提供的網(wǎng)站及相關服務。在您注冊賬號或使用海馬中際服務前,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協(xié)議各條款,特別是以下涉及免除或限制海馬中際責任的條款(已以加粗方式標識)、涉及用戶權利限制的條款、涉及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的條款。
如您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有異議,請您停止注冊或使用海馬中際服務。當您完成注冊程序或以任何方式實際使用海馬中際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
本協(xié)議適用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及海馬中際通過其他方式向您提供的全部服務。海馬中際有權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需要,通過網(wǎng)站公告、站內通知、電子郵件等方式,要求您簽署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不同意補充協(xié)議或單項服務協(xié)議的內容,您有權停止使用相關服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xié)議另有明確約定,下列術語的含義如下:
1.1 海馬中際:指海馬中際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通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及相關平臺向您提供服務的運營主體。海馬中際的注冊地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1.2 海馬中際網(wǎng)站/平臺:指由海馬中際運營的網(wǎng)站(含網(wǎng)頁端及移動端應用),提供內容展示、在線支付、信息交流等服務。
1.3 用戶:指注冊海馬中際賬號或以其他方式訪問、使用海馬中際服務的個人,包括注冊用戶和非注冊訪客。
1.4 注冊用戶:指按照海馬中際規(guī)定的流程完成賬號注冊并經海馬中際確認的用戶。
1.5 用戶賬號:指用戶注冊成功后,海馬中際向用戶分配的用于登錄和使用服務的賬號及對應的密碼等認證信息。
1.6 用戶內容:指用戶在使用海馬中際服務過程中發(fā)布、上傳、提交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數(shù)據(jù)、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內容。
1.7 平臺內容:指由海馬中際或其授權方創(chuàng)作、編輯或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課程資料、公告、運營數(shù)據(jù)等。
1.8 服務:指海馬中際通過平臺向用戶提供的各項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內容展示、在線支付、信息交流等。
1.9 在線支付:指用戶通過海馬中際平臺集成的支付渠道,為購買海馬中際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而進行的線上資金支付行為。
1.1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zhàn)爭、流行疫病等,不含海馬中際自身的系統(tǒng)故障或第三方服務中斷。
1.11 個人資料:指根據(j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定義,指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個人有關、可切實用以確定有關個人的身份、且其存在形式使人可查閱或處理該等資料。
1.12 資料使用者:指根據(j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定義,指自行或聯(lián)同其他人或與其他人代表該人控制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
第二條 協(xié)議的接受與變更
2.1 協(xié)議的生效: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通過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用戶協(xié)議》"并完成注冊,即表示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本協(xié)議自用戶完成注冊之時起對用戶產生法律約束力。
2.2 特別提示:海馬中際特別提醒用戶注意本協(xié)議中免除或減輕海馬中際責任的條款(以加粗方式標識)、限制用戶權利的條款(以加粗方式標識)以及約定管轄的條款(第十六條)。用戶如有疑問,可通過本協(xié)議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向海馬中際咨詢。
2.3 不合理條款特別告知:根據(jù)《免除條款及侵權法律責任規(guī)管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及一般合同法原則,海馬中際已采取合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加粗標識、注冊時彈窗提示、單獨確認)提請用戶注意上述條款,并按用戶要求對該等條款予以說明。海馬中際承諾本協(xié)議不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限制其因疏忽引致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2.4 協(xié)議的變更:
(1)海馬中際有權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變化、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本協(xié)議。
(2)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內容重大調整、收費標準變更、免責范圍擴大、管轄條款變更等),海馬中際應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過平臺公告、站內消息、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用戶。
(3)一般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條款文字表述優(yōu)化、非實質性內容調整等),海馬中際應在平臺上公布修改后的協(xié)議。
(4)修改后的協(xié)議自公布之日或公告載明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5 用戶對變更的異議處理:
(1)用戶不同意修改內容的,有權在修改生效前通知海馬中際并注銷賬戶。在此情況下,海馬中際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理用戶的已購服務、賬戶余額和數(shù)據(jù)。
(2)用戶在修改生效后繼續(xù)使用本服務的,視為接受修改后的協(xié)議。
(3)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海馬中際應提供明確的異議提交渠道,并在收到異議后合理期限內予以回復。
第三條 使用規(guī)則
3.1 賬號注冊與管理
(1)用戶應按照海馬中際的注冊流程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完成注冊,并及時更新變更信息。用戶不得冒充他人或使用他人信息注冊賬號,不得惡意注冊多個賬號。如海馬中際發(fā)現(xiàn)用戶注冊信息虛假、不準確或不完整,有權暫?;蚪K止該賬號的使用,并拒絕用戶當前或未來使用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2)用戶注冊成功后將獲得賬號和密碼,用戶應妥善保管賬號和密碼等認證信息,因用戶保管不善導致賬號密碼泄露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的賬號僅限本人使用,未經海馬中際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賬號出借、贈與、出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他人使用。
(3)任何人士使用用戶賬號在平臺上進行的行為,均視為用戶本人的行為;用戶如有異議,應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賬號被盜用且自身無過錯。用戶如發(fā)現(xiàn)賬號被盜用或存在其他安全風險,應立即通知海馬中際。海馬中際在核實后有權采取凍結賬戶、重置密碼等措施。
3.2 服務使用規(guī)范
用戶通過任何方式(包括直接訪問、RSS、API引用等)使用海馬中際服務和數(shù)據(jù),均視為接受本協(xié)議全部條款。用戶使用海馬中際服務應當遵守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不得利用海馬中際服務從事任何違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3.3 內容發(fā)布規(guī)范
用戶在平臺上發(fā)布的內容,可通過平臺服務被其他用戶或公眾獲取。用戶應對其發(fā)布的內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用戶不應在平臺上發(fā)布其不愿被他人知悉的私密信息;海馬中際對用戶發(fā)布內容的公開范圍不承擔審查義務,但用戶依法享有的個人資料隱私權利不受本條款限制。
用戶不得在平臺上發(fā)布、傳播以下內容:
(1)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或其注冊地法律的內容;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內容;
(3)根據(jù)《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構成犯罪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煽動、叛逆、煽動叛亂等內容;
(4)根據(jù)《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390章)屬于淫褻或不雅的內容;
(5)散布虛假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
(6)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包括根據(jù)《誹謗條例》(香港法例第21章)構成誹謗的內容;
(7)根據(jù)《賭博條例》(香港法例第148章)涉及非法賭博的內容;
(8)教唆犯罪或煽動暴力的內容;
(9)含有虛假、有害、脅迫、侵害他人隱私、騷擾、中傷、粗俗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內容;
(10)含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4 平臺管理權
海馬中際有權但無義務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進行審查。如用戶發(fā)布的內容違反本協(xié)議或法律法規(guī),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改正、刪除內容、限制功能、暫?;蚪K止賬號使用等措施,并有權將涉嫌違法的內容及用戶信息報送相關執(zhí)法機關。海馬中際采取上述措施前,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應向用戶發(fā)出通知并說明理由(緊急情況除外)。
第四條 賬號安全與封禁規(guī)則
4.1 安全措施
海馬中際采用業(yè)界通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護用戶賬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數(shù)據(jù)加密、訪問控制、異常登錄檢測等。
4.2 異常行為檢測與風險提醒
(1)海馬中際有權通過技術手段檢測異常登錄、異常交易等行為,并視情況向用戶發(fā)送風險提醒。
(2)用戶收到風險提醒后,應按照指引核實賬號安全狀況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4.3 違規(guī)行為分級處置
海馬中際對用戶違規(guī)行為采取分級處置原則:
(1)一級處置——警告:對于輕微或首次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向用戶發(fā)送書面警告,要求用戶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2)二級處置——功能限制:對于警告后未改正或較嚴重的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有權限制用戶的部分功能使用權限;
(3)三級處置——臨時封禁:對于嚴重違規(guī)行為或多次違規(guī)的用戶,海馬中際有權臨時封禁用戶賬號,封禁期限根據(jù)違規(guī)程度確定,但臨時封禁期限不得超過三十(30)日;
(4)四級處置——永久封禁:對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或構成違法犯罪的違規(guī)行為,海馬中際有權永久封禁用戶賬號。
4.4 封禁前的告知與申辯
(1)除緊急情況(如有證據(jù)表明用戶行為正在或即將對平臺或其他用戶造成重大損害)外,海馬中際在采取三級或四級處置措施前,應至少提前三(3)個工作日以站內消息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用戶,告知其涉嫌違規(guī)的事實、擬采取的處置措施及依據(jù),并告知其享有申辯的權利。
(2)用戶在收到通知后,有權在五(5)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申辯材料。海馬中際應在收到申辯材料后十(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
(3)緊急情況下采取的臨時措施,海馬中際應在采取措施后二(2)個工作日內補充告知用戶,用戶有權按照前述規(guī)定提出申辯。
4.5 封禁后的權益處理
(1)臨時封禁期間:用戶已購買但未使用的課程、服務權益予以保留,封禁期限順延計算服務有效期。
(2)永久封禁:海馬中際應退還用戶已購買但尚未消費的與服務相關的費用,退款金額按照用戶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已消費部分計算。已消費部分按照實際使用比例計算。
(3)封禁不影響用戶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個人資料查閱權、更正權、刪除權及數(shù)據(jù)導出權。
4.6 申訴渠道
用戶對海馬中際的處置決定有異議的,可通過本協(xié)議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向海馬中際提出申訴。海馬中際應在收到申訴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五條 個人資料(隱私)保護
5.1 個人資料保護的一般原則
海馬中際重視對用戶個人資料的保護。海馬中際作為《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以下簡稱"《隱私條例》")所定義的"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用戶個人資料時,將嚴格遵守《隱私條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DPP1-DPP6):
(1)收集目的及方式原則(DPP1):以合法及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資料,列明或讓資料當事人可確定收集其個人資料的目的,并確保就有關目的而言屬必要、適當而不超乎適度;
(2)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原則(DPP2):采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準確,并保留不超過達到原來目的所需的時間;
(3)個人資料的使用原則(DPP3):個人資料不得用于收集目的以外的用途,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法律許可;
(4)個人資料的保安原則(DPP4):采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5)資訊須在一般情況下可提供原則(DPP5):告知資料當事人其持有的個人資料類別、用途及資料當事人可要求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的權利;
(6)查閱個人資料原則(DPP6):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
關于海馬中際處理用戶個人資料的詳細規(guī)則,請詳見海馬中際網(wǎng)站公布的《隱私政策聲明》([鏈接]),該《隱私政策聲明》構成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5.2 個人資料收集的類型、目的與方式
海馬中際收集和處理用戶個人資料的具體類型、目的和方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概括而言,海馬中際可能收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
(1)注冊與身份資料: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等,用于用戶注冊、賬號管理、身份核驗;
(2)支付與交易資料:銀行卡號、支付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充值/消費記錄等,用于在線支付處理、交易查詢、財務合規(guī);
(3)設備與日志資料:設備型號、操作系統(tǒng)版本、IP地址、瀏覽記錄、訪問時間等,用于安全防護、運營統(tǒng)計、故障排查;
(4)內容使用資料:課程瀏覽記錄、學習偏好、頁面停留時間等,用于內容推薦、運營優(yōu)化。
海馬中際僅出于上述明確目的收集個人資料,不會因用戶拒絕提供非必要資料而拒絕提供基本服務,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3 個人資料的使用
海馬中際將僅按照收集個人資料時所述的目的使用用戶的個人資料。如海馬中際擬將個人資料用于收集時所述目的以外的用途,將事先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有權隨時拒絕其個人資料被用于新用途。
5.4 個人資料的披露與轉讓
海馬中際原則上不會將用戶的個人資料披露或轉讓給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1)在取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
(2)根據(jù)法律要求或法院、執(zhí)法機關的合法命令;
(3)與關聯(lián)方共享:為統(tǒng)一運營管理、提供協(xié)同服務所需,海馬中際可能與受同一控制的關聯(lián)公司共享必要的用戶資料,用戶有權拒絕關聯(lián)方共享,但可能影響協(xié)同服務的使用;
(4)與授權合作伙伴共享:為實現(xiàn)服務功能所必需(如支付通道服務商、內容分發(fā)服務商),海馬中際可能與授權合作伙伴共享必要的用戶資料。此類共享僅限于實現(xiàn)服務功能所必需的最小資料范圍,且海馬中際將要求合作方遵守同等的資料保護標準。
5.5 個人資料的跨境傳輸
海馬中際原則上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存儲用戶個人資料。如因業(yè)務需要確需將用戶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區(qū),海馬中際將:
(1)向用戶告知跨境傳輸?shù)哪康摹⒔邮辗降拿Q及類別、資料種類及接收方所在地區(qū);
(2)取得用戶的同意;
(3)采取合理步驟確保接收方所在地區(qū)的個人資料保護水平不低于《隱私條例》所要求的保護水平;
(4)與接收方訂立書面協(xié)議,明確其應遵守的個人資料保護義務。
5.6 用戶的個人資料權利
根據(jù)《隱私條例》的規(guī)定,用戶對其個人資料享有以下權利:
(1)查閱權:用戶有權要求海馬中際告知其是否持有該用戶的個人資料,并要求獲取該等資料的副本;
(2)更正權:用戶如發(fā)現(xiàn)海馬中際持有的其個人資料不準確,有權要求更正;
(3)要求停止使用權:用戶有權要求海馬中際停止將其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用途;
(4)要求刪除權:在個人資料的收集目的已達成、海馬中際停止提供服務、或資料保留已無必要時,用戶有權要求刪除其個人資料(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
(5)撤回同意權:如海馬中際基于用戶同意而使用其個人資料,用戶有權隨時撤回同意,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的處理;
(6)賬戶注銷權:用戶有權注銷其賬戶,注銷后海馬中際將根據(jù)《隱私條例》刪除或匿名化處理其個人資料(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
用戶行使上述權利的方式和程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請求后四十(40)日內予以回復(《隱私條例》規(guī)定的法定時限內)。
5.7 安全保障措施
海馬中際采取以下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
(1)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分級管理;
(2)對敏感個人資料(包括支付信息、金融賬戶信息等)采用加密技術進行存儲和傳輸;
(3)建立嚴格的內部訪問控制機制,限制非授權訪問;
(4)制定個人資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對涉及個人資料處理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6)采取防火墻、入侵檢測等網(wǎng)絡安全技術措施。
當發(fā)生個人資料泄露、篡改、丟失等安全事故時,海馬中際將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根據(jù)《隱私條例》的要求通知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及受影響的用戶。
5.8 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保護
(1)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本網(wǎng)站服務,應在監(jiān)護人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并在取得監(jiān)護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海馬中際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的,應當取得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同意,并采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監(jiān)護人有權查閱、更正、刪除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5.9 直接促銷
海馬中際如擬將用戶的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用途,將事先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有權隨時要求海馬中際停止將其個人資料用于直接促銷,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要求后停止有關用途。
5.10 隱私政策更新
海馬中際修訂《隱私政策聲明》涉及降低對用戶個人資料的保護水平或擴大使用范圍的,將以顯著方式通知用戶,并重新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如不同意更新后的《隱私政策聲明》,有權停止使用海馬中際的服務并注銷賬戶。
5.11 個人資料隱私專員
海馬中際已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負責對個人資料處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用戶咨詢。用戶如對個人資料保障事宜有疑問,亦可向香港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投訴。聯(lián)系方式詳見《隱私政策聲明》。
第六條 知識產權
6.1 平臺知識產權聲明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平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課程資料、教學設計、標識、版面設計、排版方式、文本、圖片、圖形、音視頻等),其根據(jù)《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享有的版權、根據(jù)《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享有的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歸海馬中際或其授權方所有。
(2)未經海馬中際書面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復制、轉載、鏈接、抓取、鏡像、修改、演繹等)使用上述平臺內容,亦不得將上述內容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
(3)海馬中際及關聯(lián)公司的名稱、商標、標識等為海馬中際或其關聯(lián)公司的知識產權,未經海馬中際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
6.2 用戶生成內容的權屬
(1)用戶在海馬中際平臺上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評論、文章、問答等),根據(jù)《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歸用戶本人所有。海馬中際不以格式條款主張用戶原創(chuàng)內容的版權所有權。
(2)海馬中際平臺上可由多人參與編輯的內容,各參與編輯者分別對其貢獻的部分享有版權,海馬中際對整體匯編作品享有版權。
(3)用戶保證其發(fā)表或上傳的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因用戶內容侵犯第三方權利導致海馬中際遭受損失的,用戶應承擔賠償責任。
6.3 用戶授予平臺的許可
(1)用戶同意授予海馬中際以下許可:將用戶內容在海馬中際平臺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和展示;對用戶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如格式轉換、壓縮等)以適應平臺展示需要;在海馬中際自有渠道中推廣使用,使用時將注明用戶署名。
(2)上述許可為非獨家、免費的許可。用戶有權通過書面通知海馬中際的方式撤銷上述許可,撤銷許可后海馬中際將停止使用相關內容,但撤銷前已基于許可進行的使用不受追溯影響。
(3)超出上述許可范圍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演繹、商業(yè)推廣等),海馬中際應另行取得用戶的書面授權。
6.4 第三方轉載規(guī)范
(1)第三方出于非商業(yè)目的,將用戶在海馬中際上發(fā)表的內容轉載在海馬中際之外的,應在作品正文開頭的顯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或原作者在海馬中際上使用的賬號名稱),給出原始鏈接,注明"發(fā)表于海馬中際",并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演繹。
(2)第三方如需對作品進行修改,或用于商業(yè)目的,應當聯(lián)系用戶獲得單獨授權,按照用戶規(guī)定的方式使用該內容。
(3)第三方使用平臺內容的,應當聯(lián)系海馬中際獲得書面授權。
6.5 侵權投訴與處理機制
(1)任何個人或組織如認為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內容侵犯其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可通過海馬中際公示的侵權舉報通道在線提交、向指定郵箱發(fā)送侵權通知、或以書面形式郵寄至指定地址進行投訴。舉報人應提供身份信息、被舉報內容的準確鏈接或定位信息、侵權證明材料及真實性聲明。
(2)海馬中際收到有效侵權通知后,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通知被舉報用戶并給予其七(7)個工作日的申訴期。在申訴期內或審核確認侵權后,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屏蔽、刪除等措施,并將處理結果通知舉報人和被舉報用戶。
(3)被舉報用戶如認為其內容未構成侵權,可在收到通知后七(7)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反通知,說明不構成侵權的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jù)。海馬中際在收到有效反通知后,有權恢復被處置的內容,并將反通知轉送舉報人。
(4)舉報人如惡意提交虛假舉報,導致海馬中際或被舉報用戶遭受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海馬中際有權對惡意舉報者采取限制使用平臺服務等措施。
6.6 避風港原則聲明
(1)海馬中際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對用戶上傳到海馬中際平臺的內容不具備完全的審查能力和審查義務。
(2)海馬中際在收到權利人的有效侵權通知后,將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等必要措施。海馬中際在依法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后,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不承擔賠償責任。
(3)海馬中際鼓勵權利人直接與上傳者聯(lián)系解決糾紛,也支持權利人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6.7 用戶內容侵權的責任承擔
(1)因用戶發(fā)布的內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內容發(fā)布者承擔。
(2)海馬中際依據(jù)侵權通知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刪除等措施的,不因此向用戶承擔賠償責任。
(3)海馬中際對用戶發(fā)布的內容無事先審查義務,但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內容后,將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6.8 課程/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
(1)海馬中際平臺上提供的課程產品及服務的知識產權歸海馬中際或其合作方所有。
(2)用戶購買課程產品僅獲得在約定期限內的個人使用權,不獲得任何知識產權。
(3)用戶不得實施以下行為:對課程內容進行錄制、截屏、下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將課程內容通過任何渠道傳播、分享給第三方;對課程內容進行改編、翻譯、匯編等演繹行為;以任何方式規(guī)避或破壞海馬中際設置的技術保護措施。
(4)用戶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海馬中際有權終止其使用權限并追究違約責任,同時海馬中際應扣除已消費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但有權就侵權行為另行主張損害賠償。
6.9 課程使用期限與變更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課程產品設有使用期限,具體期限以購買時產品頁面顯示的有效期為準。使用期限自用戶支付完成之日起計算(另有標注的除外)。
(2)海馬中際延長課程使用期限的,無需取得用戶另行同意。海馬中際原則上不對已售出課程的使用期限進行縮短。 如因法律法規(guī)變化、課程版權到期等客觀原因確需縮短使用期限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知用戶,并提供以下選擇:繼續(xù)使用剩余期限并延長等值補償期限;或按照未使用部分退還相應費用。
(3)如課程因海馬中際原因提前停運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用戶,并退還用戶尚未使用部分對應的費用。
6.10 知識產權維權合作
(1)海馬中際有權自行對侵犯平臺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維權,無需另行取得用戶授權。
(2)海馬中際可協(xié)助用戶對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維權,此協(xié)助為自愿行為,不構成義務。
(3)用戶始終保留獨立向侵權方主張權利的訴權,不受本條款影響。
(4)對于反復侵權的用戶,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永久封禁賬號在內的限制措施。
第七條 支付服務條款
7.1 支付服務說明
(1)海馬中際為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用戶可通過海馬中際平臺購買平臺提供的課程、服務及其他產品(以下統(tǒng)稱"產品")。
(2)海馬中際通過其合作的持牌支付服務提供商(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聯(lián)等支付渠道)為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具體可用支付方式以支付頁面實際展示為準。。
(3)用戶在使用支付服務時,應當確保所用支付工具為其本人合法持有,且具有相應的支付能力。因用戶使用非本人支付工具或支付能力不足導致的任何糾紛,由用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用戶在進行支付操作前,應仔細核對訂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金額、有效期等。支付完成后即視為用戶確認訂單信息無誤。
7.2 訂單與支付條款
(1)用戶在海馬中際平臺提交購買訂單后,系統(tǒng)將生成訂單記錄,訂單內容以用戶確認的訂單頁面顯示為準。
(2)支付完成的認定標準:用戶通過第三方支付渠道發(fā)起的支付指令經支付機構確認扣款成功后,視為支付完成;通過賬戶余額支付的,余額扣減成功后視為支付完成。
(3)因系統(tǒng)故障、網(wǎng)絡延遲等原因導致支付異常的處理:
a) 用戶已付款但訂單未生成的,海馬中際將在核實后補發(fā)訂單或退還相應款項;
b) 用戶未付款但訂單顯示已支付的,海馬中際有權取消該訂單;
c) 因系統(tǒng)原因導致重復扣款的,海馬中際將在核實后五(5)個工作日內退還重復扣款部分。
(4)用戶在支付過程中如有疑問,可通過海馬中際官方客服渠道進行咨詢和反饋。
7.3 支付安全保障
(1)海馬中際采用符合行業(yè)標準的加密技術和安全措施,保障用戶支付過程中的信息安全。
(2)海馬中際不對用戶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密碼泄露、設備未妥善保管、遭受網(wǎng)絡詐騙等)導致的支付損失承擔責任,但海馬中際將在收到用戶報告后積極配合調查并協(xié)助用戶向相關機構投訴或報案。
(3)用戶發(fā)現(xiàn)賬戶存在異常交易或未經授權的支付行為,應立即通知海馬中際客服。海馬中際在接到通知后將及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4)海馬中際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支付信息的安全管理要求,不會將用戶的支付信息用于本協(xié)議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5)拒付與欺詐調查:如用戶就相關交易向發(fā)卡機構或支付服務提供商提出拒付、撤銷付款或欺詐投訴,海馬中際有權在合理范圍內向相關機構提供訂單記錄、登錄記錄、IP 地址、設備信息、課程使用記錄及其他必要證據(jù)。用戶應配合海馬中際及支付服務提供商進行調查;如因用戶提供虛假信息、惡意拒付或存在欺詐行為導致海馬中際或支付服務提供商遭受損失的,用戶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退款與退換政策
8.1 退款條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用戶可申請退款:
a) 因海馬中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課程下架、服務終止等)導致用戶無法正常使用已購買產品的;
b) 已購買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如課程內容與描述嚴重不符、課程無法正常播放等),且海馬中際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
c) 因系統(tǒng)故障導致用戶被錯誤扣款的;
d)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退款的情形。
(2)以下情形不屬于法定退款范圍,但海馬中際將根據(jù)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a) 用戶購買后因個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時間安排變動、學習興趣變化等)要求退款的,海馬中際可在扣除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b) 用戶在購買前已明確知悉產品有效期,且產品有效期已屆滿的;
c) 用戶因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被限制使用產品的(但海馬中際應在限制前給予用戶合理申辯機會,且已使用部分之外的款項應予退還)。
(3)關于冷靜期的說明:根據(j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相關消費者保護法律,包括《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及《售賣貨物條例》(香港法例第267章)的規(guī)定,海馬中際平臺提供的數(shù)字化課程產品屬于根據(jù)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法定的退貨冷靜期規(guī)定。海馬中際將在產品購買頁面以顯著方式標注此提示,用戶確認購買即視為認可。如適用《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等法律有不同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8.2 退款流程
(1)用戶申請退款應通過海馬中際平臺指定的退款渠道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訂單信息和退款理由。
(2)海馬中際在收到退款申請后,將在三(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告知用戶審核結果。
(3)退款審核通過的,海馬中際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將退款金額按照原支付渠道退回;如原支付渠道無法退回的,海馬中際將與用戶協(xié)商確定其他退款方式。
(4)退款金額的計算:
a) 用戶未使用產品的,退還全額已付金額;
b) 用戶已部分使用產品的,退款金額 = 已付金額 - 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按實際使用時長/總有效時長比例計算,或按已學習課程章節(jié)/總課程章節(jié)數(shù)量比例計算,以較高者為準);
c) 因海馬中際原因導致退款的,不扣除任何已使用部分費用。
(5)退款完成后,用戶對應產品的使用權限將同步取消。
第九條 虛擬商品/服務使用條款
9.1 使用規(guī)范
(1)用戶購買的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課程及其他數(shù)字化產品(以下統(tǒng)稱"虛擬商品")僅限于用戶本人在海馬中際平臺上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贈送、轉讓、出售、出租、出借等)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2)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對虛擬商品內容進行復制、傳播、公開展示或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前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約,海馬中際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警告并要求停止侵權行為;限制或取消用戶對相關產品的使用權限;依據(jù)本協(xié)議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向有關執(zhí)法機關舉報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3)如用戶因上述違約行為被取消使用權限,海馬中際有權扣除已使用部分對應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海馬中際不得以侵權為由全部不予退款,但有權就侵權行為另行主張損害賠償。
9.2 虛擬商品使用期限
(1)海馬中際平臺上的虛擬商品設有使用期限,具體期限以產品購買頁面顯示的有效期為準。用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虛擬商品。
(2)使用期限自用戶支付完成之日起計算(另有標注的除外)。有效期屆滿后,用戶將無法繼續(xù)使用該虛擬商品。
(3)海馬中際原則上不對已售出虛擬商品的使用期限進行縮短。如因法律法規(guī)變化、課程版權到期等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確需調整使用期限的,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十五(15)日通知用戶,對因期限縮短導致用戶未能正常使用的部分按本協(xié)議退款條款的規(guī)定退還相應費用,并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供用戶選擇。
第十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
10.1 消費者權益保護聲明
(1)海馬中際重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格遵守《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售賣貨物條例》(香港法例第267章)、《不公平合約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及其他相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海馬中際承諾:如實描述產品信息,不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和內容向用戶提供產品和服務;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交易安全;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
(3)海馬中際將在平臺顯著位置公布消費者投訴聯(lián)系方式,確保消費者能夠便捷地反映問題。
10.2 不合理合約條款特別提示
(1)海馬中際提醒用戶注意:本協(xié)議中涉及免除或限制海馬中際責任、限制用戶權利、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已采用合理方式提請用戶注意(包括但不限于加粗、下劃線、彈窗確認等方式)。
(2)根據(jù)《不公平合約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及《免除條款及侵權法律責任規(guī)管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的規(guī)定,海馬中際確認本協(xié)議中不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限制其因違約或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3)用戶如有疑問,可在簽署本協(xié)議前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用戶點擊"同意"或實際使用海馬中際平臺服務,即視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協(xié)議全部條款。
第十一條 未成年人保護
11.1 未成年人使用與支付保護
(1)海馬中際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遵守《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香港法例第213章)、《少年犯條例》(香港法例第226章)等相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法規(guī)。
(2)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海馬中際平臺服務,應當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并在法定監(jiān)護人的同意后使用本平臺服務。
(3)海馬中際將建立未成年人支付識別和提醒機制。對于平臺合理判斷可能為未成年人操作的支付行為,將進行額外確認或提醒。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進行的超出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支付行為,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撤銷。海馬中際在收到法定代理人的有效通知和證明文件后,將按照退款流程予以處理。
11.2 未成年人退款申請
法定代理人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未經同意在海馬中際平臺進行支付的,可通過海馬中際官方客服渠道提出退款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
(2)與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關系證明;
(3)支付訂單信息;
(4)未成年人的年齡證明。
海馬中際將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十(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將按退款流程退還相應款項。
第十二條 服務變更/中斷的補償
12.1 服務變更/中斷的處理
(1)海馬中際將盡合理努力保障平臺服務的持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但以下原因可能導致服務變更或中斷的,海馬中際將提前通知并盡力減少對用戶的影響:
a) 系統(tǒng)維護、升級需要的;
b) 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變化需要的;
c)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行為等)導致的;
d) 因第三方服務故障(如支付系統(tǒng)故障等)導致的。
(2)對于計劃性服務變更或中斷,海馬中際將至少提前三(3)日通知用戶(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除外)。
(3)因海馬中際原因導致服務中斷超過二十四(24)小時的,海馬中際將根據(jù)受影響用戶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補償措施:
a) 延長受影響產品的使用期限,延長時間不少于服務中斷時間;
b) 提供平臺優(yōu)惠券或積分補償;
c) 如用戶因此要求退款的,按本協(xié)議退款條款處理。
(4)海馬中際不對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服務故障等非海馬中際原因導致的服務中斷承擔賠償責任,但將盡合理努力盡快恢復服務并減少用戶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13.1 用戶內容責任
用戶在平臺上發(fā)布的內容僅代表其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海馬中際的立場或觀點。用戶應自行對其發(fā)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因用戶發(fā)布內容引發(fā)的一切糾紛,由內容發(fā)布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海馬中際作為信息存儲和展示服務提供者,在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對用戶發(fā)布內容不承擔直接法律責任,但海馬中際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法內容后應依法采取必要處置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13.2 服務質量聲明
海馬中際將以合理的技術和管理手段保障服務的穩(wěn)定性、安全性。但因互聯(lián)網(wǎng)技術的固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網(wǎng)絡擁堵、系統(tǒng)升級、第三方服務故障),海馬中際不對服務的不間斷運行作出絕對保證。 海馬中際將在服務中斷或故障時及時公告,并盡合理努力在合理期限內恢復正常服務。
13.3 在線支付風險
用戶通過平臺進行在線支付時,應仔細核對支付金額、收款方等信息后再確認支付。因用戶自身操作失誤(包括錯誤輸入金額、錯誤選擇支付對象等)導致的資金損失,海馬中際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第三方支付渠道系統(tǒng)故障導致的支付異常,海馬中際將協(xié)助用戶與支付渠道方溝通解決,但不承擔直接賠償責任。 海馬中際應確保平臺支付接口的安全性,因海馬中際未盡合理安全保障義務導致用戶支付資金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4 不可抗力及外部因素
因不可抗力或海馬中際不能合理控制的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網(wǎng)絡攻擊、支付渠道故障)導致服務中斷或數(shù)據(jù)損失的,海馬中際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海馬中際應在條件允許時盡快恢復服務并合理減少用戶損失。因海馬中際自身系統(tǒng)重大故障導致用戶數(shù)據(jù)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承擔合理賠償責任。
13.5 信息準確性
平臺展示的課程信息、價格信息等由海馬中際或內容提供方提供,海馬中際盡力確保其準確性和時效性,但不對信息的絕對準確性作出保證。 用戶應以最終交易確認頁面顯示的信息為準。如因展示信息與實際交易信息不一致導致用戶損失的,海馬中際應按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guī)處理。
13.6 責任上限
除海馬中際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外,海馬中際因本協(xié)議項下的服務對用戶承擔的全部責任,以用戶就引發(fā)索賠的事項實際支付的費用金額為上限。 本條款不適用于海馬中際因疏忽導致的人身傷亡責任,該等責任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四條 侵權舉報
14.1 舉報權利
任何個人或組織如認為海馬中際平臺上的內容侵犯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均有權向海馬中際提交侵權舉報。
14.2 舉報方式
侵權舉報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通過海馬中際網(wǎng)站公示的侵權舉報通道在線提交;
(2)向海馬中際公示的指定郵箱發(fā)送侵權通知;
(3)以書面形式郵寄至海馬中際公示的指定地址。
舉報人應提供身份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被舉報內容的準確鏈接或定位信息、侵權證明材料及真實性聲明。
14.3 處理流程
海馬中際收到有效侵權舉報后,將在七(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通知被舉報用戶并給予申訴期;對涉嫌侵權內容采取屏蔽、刪除等措施;將處理結果通知舉報人和被舉報用戶。
14.4 反通知機制
被舉報用戶如認為其內容未構成侵權,可在收到通知后七(7)個工作日內向海馬中際提交書面反通知。海馬中際在收到有效反通知后,有權恢復被處置的內容,并將反通知轉送舉報人。舉報人如仍有異議,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4.5 惡意舉報責任
舉報人如惡意提交虛假舉報,導致海馬中際或被舉報用戶遭受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海馬中際有權對惡意舉報者采取限制使用平臺服務等措施。
第十五條 協(xié)議修改
15.1 修改程序
海馬中際修改本協(xié)議應遵循以下程序:擬定修改草案;對修改內容進行內部合規(guī)審查;按照本協(xié)議第2.4款的規(guī)定通知用戶;在異議期屆滿或用戶確認接受后生效。
15.2 通知義務
(1)涉及用戶重大權益的修改,海馬中際應通過平臺公告、站內消息和注冊時留存的電子郵件至少兩種方式通知用戶。
(2)一般性修改,海馬中際應在平臺公示修改內容。
(3)通知中應載明修改內容摘要、生效日期及用戶異議提交方式。
15.3 用戶退出權
(1)用戶不同意修改內容的,有權在修改生效前通知海馬中際并注銷賬戶。
(2)用戶選擇退出的,海馬中際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理用戶已購服務、賬戶余額及用戶數(shù)據(jù),并在收到退出通知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和數(shù)據(jù)導出。
(3)用戶未在修改生效前提出異議且繼續(xù)使用本服務的,視為接受修改后的協(xié)議。
(4)修改協(xié)議生效前已發(fā)生的交易和行為,適用修改前的協(xié)議條款。
第十六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16.1 法律適用
本協(xié)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為準,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6.2 爭議解決
(1)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有管轄權的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3)特別說明:在不損害前述規(guī)定的前提下,如本管轄條款被認定為不合理地加重消費者維權成本,則消費者可依法向其住所地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條款不影響消費者依法享有的管轄選擇權。
16.3 條款獨立性
本協(xié)議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約束力。
16.4 完整協(xié)議
除另有書面約定外,本條法律適用和管轄條款適用于本協(xié)議及海馬中際網(wǎng)站上公布的所有規(guī)則、政策和聲明,兩者如有沖突,以本協(xié)議為準。
第十七條 協(xié)議終止與數(shù)據(jù)返還
17.1 用戶主動終止
(1)用戶有權隨時注銷其賬戶并終止本協(xié)議。用戶可通過平臺提供的賬戶注銷功能或聯(lián)系客服辦理注銷。
(2)賬戶注銷后,海馬中際應按照《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規(guī)定刪除或匿名化處理用戶的個人資料,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7.2 海馬中際終止
(1)海馬中際因業(yè)務調整等原因需要終止本協(xié)議的,應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用戶,并妥善處理用戶的已購服務和數(shù)據(jù)。
(2)用戶存在嚴重違約行為且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糾正的,海馬中際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但應按照第四條的規(guī)定履行告知和申辯程序。
17.3 數(shù)據(jù)導出
(1)協(xié)議終止前,用戶有權向海馬中際申請導出其賬戶中的個人數(shù)據(jù),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注冊信息、交易記錄、學習記錄等。
(2)海馬中際應在收到導出申請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以通用格式(如CSV、JSON等)提供用戶數(shù)據(jù),但導出范圍不包括涉及其他用戶隱私或平臺商業(yè)秘密的數(shù)據(jù)。
(3)數(shù)據(jù)導出不收取費用。
17.4 數(shù)據(jù)保留期限
(1)協(xié)議終止后,海馬中際僅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期限內保留必要的用戶數(shù)據(jù)(如交易記錄保留期限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相關稅務及商業(yè)法規(guī)的要求執(zhí)行),超出保留期限的數(shù)據(jù)應予以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2)海馬中際不得在協(xié)議終止后繼續(xù)將用戶數(shù)據(jù)用于商業(yè)目的。
17.5 費用結算
協(xié)議終止后,海馬中際應在十五(15)個工作日內退還用戶已支付但尚未消費的費用(扣除已消費部分),退款方式按照用戶原支付路徑退回。
第十八條 一般條款
18.1 可分性
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任何部分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zhí)行的,該條款或部分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予以修改使其有效,若無法修改則應予刪除,且不影響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18.2 完整協(xié)議
本協(xié)議(含平臺規(guī)則、《隱私政策聲明》)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事項達成的完整協(xié)議,取代雙方此前就相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或書面溝通、陳述和約定。
18.3 棄權
海馬中際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規(guī)定,不構成對該權利或規(guī)定的放棄,單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規(guī)定亦不妨礙將來行使該權利或規(guī)定。
18.4 通知方式
本協(xié)議項下的通知可通過以下方式發(fā)出:
(1)平臺公告或站內消息——于發(fā)布之時視為送達;
(2)電子郵件——于發(fā)送成功后二十四(24)小時視為送達;
(3)書面信函——于寄出后五(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18.5 權利轉讓
未經海馬中際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海馬中際有權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關聯(lián)公司或繼受主體,但應提前通知用戶。
18.6 獨立地位
本協(xié)議不構成雙方之間的合伙、合資、雇傭或代理關系。
18.7 標題
本協(xié)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不影響協(xié)議條款的解釋。
18.8 語言
本協(xié)議以中文書寫。如本協(xié)議的中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版本存在歧義或不一致,以中文版本為準。
運營主體信息
公司名稱:海馬中際國際教育諮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注冊編號(CR No.):76182945
注冊地址:Room 704, 7/F., Tower A, New Mandarin Plaza, 14 Science Museum Road, TST East, Kowloon, Hong Kong
聯(lián)系方式:Room 704, 7/F., Tower A, New Mandarin Plaza, 14 Science Museum Road, TST East, Kowloon, Hong Kong